• 2008-04-23

    镜子 - [扯淡]

    左和右,都在搞两个凡是

    左和右,互相指责对方是愚蠢的两个凡是

    以狂热对狂热,以全盘否定对全盘肯定

    给对方贴上不容置疑的标签

    以“爱国”的名义或者以“普世价值”的名义

    前者,在广场效应中找到虚幻的归属感和发泄的快感

    后者,在居高临下的文字中找到了真理在握的优越感 

    他们是镜子的里面和外面

    他们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 2008-04-21

    怒其不争 - [扯淡]

    哎,还是和担心的一样,演变成了暴力事件

    北京上海幸免,应该不说明这两地的文化程度好,文明程度高。只说明,市场的力量让人理智。市民化程度深的地方,集体意识薄弱点,头脑就不那么容易发热。至少,上海是可以这么理解的。

    再一次和预料的一样,大学生成为了主体。血太热,前途太冷,压抑太深,发泄的途径太少,这,就是原因吧!如果毕业不等于失业,如果父母不需要为了学费殚精竭虑,如果工作了不担心永远买不起房,如果不会因病返贫,如果养老有保障,大抵,没有那么多戾气。

     

  • 2008-04-17

    劣根性 - [扯淡]

    “大韩民国第一位女子宇航员上天了”,看到这条新闻的第一反应是:棒子的YY神功见涨啊!继在历史问题上YY无极限之后,开始对现在和未来下手,又把自己YY成空间技术突飞猛进的强国啦?

    点击看了看新闻详情,敢情是国家买单,送到俄罗斯太空站去。要说俄罗斯,做这生意那是驾轻就熟,此前上去的也不是一个两个了,价格倒没和我国的CPI一样飞涨,还是那童叟无欺的2500万美金一个人,北极熊啥时候这么厚道了?以前上去的,那都是依靠自己赚取的财富实现飞天梦。如今可是国家出钱,居然也不下黑手痛宰一把。可惜可惜

    再仔细琢磨一下,恩,老毛子也不傻,打的多半是细水长流的主意。这世上出得起2500万美金潇洒一把的人本来就不多,这不多的富翁里面,有飞天梦想的又能占到几成?有这梦想的人里头,身体条件许可的又能有多少?这么计算下来,难怪俄罗斯虽然开办了这么个项目补贴研究经费,赚到的终究有限。现在可好,钱途光明了,国家出钱给个人去High,那以后还不是财源滚滚,简直做梦都要笑醒。

    大韩民国,对这第一位宇航员,可真是下足了本钱。外貌要漂亮,咱神五的杨利伟跟人家一比,只好掩面退场了。本身底子就好,国家还特聘了经纪公司,按照打造明星的路数全程贴身指导。年薪上亿韩元。可是上去干什么呢,也不过是带几颗种子,做一下太空试验。对了,最爱的韩国泡菜第一次冲出地球,走向太空了。

    敢情面子工程,不是咱中国人的专利啊。

  • 2008-04-10

    躲不开的 - [扯淡]

    基本上,我的嘴边挂着一条横幅“莫谈国是”。这当然是年纪渐长以后的修养增加了,成熟了的标志。让我们风花雪月、吃喝玩乐,一边拉动内需,一边身体力行展示和谐社会,多么美好。

     可是,政治终究是绕不过的话题。有些话骨鲠在喉,只好自嘲血仍未冷......

    黛二是我一向喜欢的朋友,对于今日现实政治之不满,我们很有共同语言。可是最近的几篇博,却让我看到了彼此的区别。也不知道是哪些关键字出了问题,我的回复发表不上去,就贴在自己的地盘吧,也算是表达自己的观点。

    原文:越来越觉得爱 国主义是滋生群氓的一种阴谋。
    
    一个有多民族的国家,从来都存在分裂的诉求。若干年前,枫叶国也有操法语的居民要独立,但人家是民主体制,因此,可以进行公投,公投的结果也没有分裂出去。如果没有发声的渠道,暴 力自然蓬勃发展。罗宋国的车臣武 装分子,政 府也进行弹压,也不至引起如此大的国际反响,也没有人为车臣武装分子呐喊、助拳,要杯葛罗宋政府。所以,我朝的形象在世界人民面前,我估计也就比前伊 拉克政府好上那么一丁点,迹近破产。
    
    在先秦以前,岂有家国之观念,各位口水男游说于各国,没有人骂他们是齐奸、楚奸、晋奸、秦奸。君与国捆绑在一起,始自秦始皇,其流毒绵延三千年,于是,爱不爱国,几乎就被绑架为爱不爱君。因此,此刻我朝政治体制实则与一百年前无甚二样,虽不搞父业子承,但指定代理人制度,又与寡头政治有何异?

    我贴不上的回复:

    先秦以前,无所谓国?那时候人才流动是很自由,可总有人在忠于自己的家园。而且,说到底,大家都曾经是周天子治下,就算是松散的联邦制吧,毕竟曾经是一个集体,见面总有几分香火情呢。

    欧洲在中世纪的时候,也基本等于没有国家。国家本来是个基于现实需要产生的概念,这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不同时代的人群会有不同的理解。你非要说今时今日,大家还把国等同于君,等同于党,是不是对大家的理解能力也看得太低下了。

    再进一步说,如果在你眼里,大众多是群氓,那么你热爱的民主该如何实施?需知民主的实施,是必然要有对政治有参与热情有独立思考能力和表达能力的民众为基础的。

    如果指望着精英来教育群众,开启民智,看,历史走回一个圈,我们又回到了民国初年的境地。需知,民主可能是今日美英的形式,也可能是今日拉美好多国家的形式,是为寡头式民主。

    至于多民族国家从来就有分裂的诉求,这话不错。可是分裂的诉求很多时候,不仅仅关乎民族,关乎宗教。应对诉求的方式,不用我多说,你也知道,魁北克那样的公投是多么的罕见。一个新生的殖民地国家,和一个有几千年历史的国家,对待国家概念的体认会有多大的区别,这个你当然也知道。

    别说历史悠久了,如果今日印弟安人要求独立,要回自己祖先的土地,你觉得会发生什么?(小水补充,印弟安人要求独立了,没人理他们。罐头补充,那是因为他们在美国喊独立,如果在中国,保证有西方声援。我的补充,那是因为印弟安人势力太弱小,唧唧歪歪两声比蚊子还不如,所以他们还安然无事的活着。如果势力够强大,等待他们的大抵就是美国大兵了)时间再向前推进一点,当日美国南方全民公投要独立,为什么北方要悍然开打。不要打着解放黑奴的幌子,如果真是为了解放黑奴,上世纪六十年代就不会出现马丁.路德.金。而且好多黑奴也并不想被解放。情形一如你自己说的,西 藏的农奴也不想被解放一样。

    何以美国北军的行为就值得称颂,而我们今日维护领土完整就该被唾弃?评价事物的标准到底是什么呢。

    而且,你没有在边疆生活过的经验,我有。那片土地上已经有了大量的汉人,不管是自愿的还是政府组织大规模移民的结果,有些家庭已经在那里生活了若干代,那也已经是他们的家园。他们又该何去何从?前南民族大屠杀的惨剧,还就是在民主自由的西方人挑唆支持下发生的。如果按照你的公投建议,你觉得这样的惨剧保证不会发生吗?

    这篇东西发表不上去,本身是对我们政府管制政策的一种控诉。我也不满,可是我更倾向于相信,任何太过激的言论,都与事无补。理性的批评是种建设,无度的批判是为破坏。

  • 2008-04-06

    辟谣 - [琐碎]

    传说,这是屹立台湾二十年不倒的老字号

    传说,二十年来无数人撺掇老板冲出台湾,他都不动心。这是第一家本土以外的分店

    美食编辑大力推荐,甚至进入了“年度之选”

    人气美食节目也是好话连篇

    忽悠,使劲忽悠。果然就有我这样无聊的人,天长水远找了去。结果捏,老公讪笑着出门,要求买几串路边的烤肉串吃,饿啊!

    可怜我的“美食家”头衔,就那么摇摇欲坠。

    大家记住这家店的名字啊“阿宗面线”,千万千万不要去上当

    驰名二十年的三大名点全都尝过啦:招牌“阿宗面线”,就是一碗带大肠的糊糊,味道实在是普通至极;沙茶鱿鱼羹,另一碗糊糊,鱿鱼羹你说弄出个甜不甜咸不咸还带这腥气算什么意思捏;蚵仔煎,更可怕了,一大盘糊糊。敢情台湾的生粉或者说凝胶不要钱。这份蚵仔煎,路边随便一个小摊的也比这个好吃啊,鸡蛋那么一点点,吃到嘴里全是凝胶状的糊糊

  • 2008-04-04

    慎终追远 - [扯淡]

    第一个有假可放的清明,城市内的街道有些些冷清,通往城市之外的高速高架拥堵不堪。全世界,大概只有我们会在这么一个特定的日子里,全体出动祭奠先人吧。受祭奠的,都是普普通通的先人,不是基督徒的耶稣,不是佛教徒的释迦。经常有人批评中华文化太过实用,缺少对生命根本问题的终极拷问。慎终追远,也许就是我们找到的答案。祖先,就是我们的宗教,我们的精神归宿。

    全家,除了我,集体飞赴武汉给爷爷奶奶扫墓,我几年前已特地去过一次。有很多理由可以批驳这种举动的无稽,比如“活着时候尽孝,远胜过死后劳民伤财”,再说死者已矣,难道真相信有灵魂有地下世界?是,无论从经济从科学的角度,如此慎重其事都是不理智的。可是,当在爷爷奶奶坟前撒下水酒,送上鲜花,一种归宿感,找到根基的踏实感,大概就是年年清明都会如约前去的动力吧。

    我这么一个丁克,说什么家族传承,听上去有点可笑。坐在餐桌前,发现自己已经说不对外婆的姓名,老公则连他外婆姓什么都不知道了。不翻阅家谱(如果有家谱存在)的话,有几人说得出曾祖的名讳?这一一向是我搬出来说明“为什么不生孩子”的理由之一。但是,扫墓是另外一回事。其实那不是为了祭奠先人,而是为了安慰自己。站在先人的墓前,心思很容易沉淀下来。"从哪里来,到哪里去?”长眠的祖先给了答案。再说春天时分,扫墓之旅多少也有些踏青的味道。所以实在不能理解,新闻中报道的清明新项目“雇佣人代扫墓”是什么意思,又有什么意义。

  • 2008-04-03

    所谓“民主” - [扯淡]

    库切的《凶年记事》中有这么一段话:在王权时代,国民被告知:你曾是国民A的臣民,现在国王A出局了,注意,现在你成了国王B的臣民了。然后,民主时代来了,臣民第一次有了选择权:你(以集体概念)想被公民A统治,还是想被公民B统治?老公要是听到这段话,一定会引以为知音。这恰好是他长期以来对待民主这一概念的态度。我想,可能也是很多普通人的态度。

    不丹年轻英俊的国王,毕业于牛津大学的精英,强力主持推动了该国历史上第一次民主选举。广大爱戴他的百姓完全不明白何以要选举,何以国王不再统治他们了。民主需要至少两党,OK,现在的党里(当然都是亲皇派成员)抽签,抽到的去当反对党;民主要有自由表达的权利,没问题,国王出钱雇人上街游行,作为民主的示范。一场完美的民主喜剧,就这么演出成功了。

    牵动两岸无数神经的台湾大选,也顺利结束了,老帅哥的当选,自然是众望所归.为了阻挠马的当选,作为当局者的一方,也没少出贱招:人身抹黑-没有绯闻,就说你是断背,连父亲的私生活都要被放大镜曝光;莫须有的特别费案;据说属于国营企业的华航,在投票日前几天还特别减少了香港飞台湾的班次,这样就能少运一些蓝方选票回台。凡此种种,真是够丑陋,够不上台面。还是老公的一贯看法,那个所谓美好的民主,道德底线也没高到哪去。

    可是,还有更好的选择吗?民主和专政,我可以什么都不要吗?或者说选项C,两个都不要。回到几千年前老子的理想,小国寡民无政府状态可行吗?

    普京是经常被拿出来说嘴的例子,证明一个好的独裁胜过没效率的民主。我党这三十年的成就是另一个例子,证明一党专政也有优越性。但是,让我们回到不丹国王说服民众何以要选举的理由“就算我是个好国王,不能保证我的儿子也是个好国王。”嗯,如果我们再来个太祖又如何? 再来一场革命又如何?专政的效率,即使有效率,也是建立在很多权利被践踏的基础上的。就比如,新罗,吐蕃,这些古老名词,突然就在网路上流行起来,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集体爱上了历史。

     

  • 2008-04-01

    自画像 - [扯淡]

    年与时弛,意与日去

    遂成枯落,多不接世

    悲守穷庐, 将复何及

  • 2008-03-30

    迟迟 - [琐碎]

    经过一个十几年来最寒冷的冬天,笑话传言要求奥斯卡收回戈尔所获得的《不可忽视的真相》最佳纪录片小金人。冷冬的影响是直接而明显的,前些年过完春节就纷纷开花的白玉兰,直到三月底的现在,仍旧绽放枝头,为大街小巷增添些许风景。

     摄于徐家汇绿地,远处颇有些杨柳堆烟的意境了,近处两树白玉兰,花苞满枝,色若桃花,开放后其实是淡红偏白的。

     这张才不辜负白玉兰的芳名。花形大,叶片厚重,太满意自己的颜色所以不要绿叶的扶持罢。始终觉得白玉兰是种矛盾的植物,花形大,叶片厚,应该是健壮饱满的生命,偏偏完全经不起风雨摧折。就是那看上去粗壮的枝干,如果有过我这样丰富偷花窃柳经验的人,一定知道,其实是非常容易折断的,比折柔韧的柳枝容易得多。

     第一批新茶也比往年上市时间晚些,新绿的颜色在玻璃器皿里透出十二分的春意,鼻端清香袭人,明丽的午后,慵懒的品茗休闲时光,是那些值得记忆收藏的生活片段之一。

     二月份的CPI指数高达骇人听闻的8.7%,3月显然会有明显的下降。菜市场里的春笋堆积如山,架势和北方入冬前卖白菜与土豆差不多,2元一斤的价钱格外廉宜。煮汤、油焖、南乳汁烧,春天最后的鲜美,要抓紧时间品尝啊。可叹身患胆结石,毕竟不能多吃。

  • 2008-03-12

    法律的边界 - [扯淡]

    每次开两会,总有些提案能够第一时间吸引媒体注意力。今年,某女性人大代表就提出了将刑法第258条修改为“有配偶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在固定住所有稳定同居关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在固定住所长期共同生活,除以下情形外,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被拐骗的妇女;2、因自然灾害生活难以维持,被迫外流,为谋生而与他人重婚的;3、因配偶长期外出,生死下落不明,家庭生活发生严重困难而重婚的。”当然,这一条立刻被媒体以大标题概括为“严惩包二奶”

    如今二奶猖獗,小三横行,去年天涯论坛掀起的几大高潮,都与此有关。该人大代表的提议,立足于道德诉求,上升到法理高度,还真是代表了不少人民的心声。而且,用法律规范道德范畴内的议题,这原本也是我们这个文明古国的光荣传统。刚好看过《大清律》对夫妇关系有相当详细的规定,特罗列出来供诸君赏析比较,看看这条提议是如何上承历史,下表民意的。

    1、双方都同意的非法性关系将使当事人被处以杖打八十下的惩罚;如果女方是已婚者,则要被打九十下(对女性的贞洁要求明显高于男性啊)。

    2、如果男女双方在女方家以外的地方私会,杖打一百下,而不论女的结婚与否。(这一条的意思是,鼓励在女孩子家里偷情?难怪旧小说都是才子佳人后花园呢,发生在佳人家的后花园,即使被抓住,至少可以少挨二十棍哪)

    3、如果女子在非法性行为之后生下孩子,生身父亲要承担哺养的费用。(这条比较符合现代思想)

    4、丈夫可选择卖掉他不贞的妻子或留着她;但是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讲妻子卖给姘夫,则丈夫和姘夫都要各打八十大板,而那个女人也必须离婚,回到娘家,男方原先付给她的聘金由政府没收。(这一条有点变态哈,很象某个吃过亏的人士制定出来的。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不能便宜你”)

    5、除非妻子被打伤或打残,或者丈夫逼迫她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妻子才能自由离开丈夫。否则一律视为逃犯,杖打一百下,帮助或藏匿她的,也按照窝藏逃犯罪处理。(万恶的旧社会啊......)

    6、有如下三个因素存在的,妻子如果不愿意离婚,丈夫就不能离婚:A、妻子曾为丈夫的父母戴孝三年 B、在婚姻存续期间丈夫从贫困变为富有(哇,哇,为啥米没有代表想起这条法律?这简直是大奶,尤其是陪着老公共过患难的大奶们最爱的条款啊)C、妻子没有自己的家可去

    7、(最好玩的一条来了)如果妻子在做了应该被休离的事情后-七出之罪,丈夫却拒绝送走妻子,也要被杖打八十。

    一夫一妻制的婚姻,是现阶段人类找到的最稳定的社会单元,所以法律会给予保护。但是扩大这条法律的外延,进入道德批判的领域,就是在危险的道路上迈开了第一步。今天可以惩罚婚外长期同居,明天就可能惩罚婚前性行为,一步步下去,也许夫妻之间行敦伦之礼的时间和方式也有法律来规范了。这种前景看起来荒谬不堪吗? 可是在人类历史上,在那些道德狂热的社会里,以道德的名义侵害天赋人权的事情,真是屡见不鲜。

    法律是社会秩序的最低规范,道德才是指引人类更高尚的动力。让法律的归法律,道德的归道德,这个社会才能给人留下喘息的空间。即使这自由要付出代价。